项目概况
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6.国土空间背景下的广州与周边城市交通互联互通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2GZ18015(440101-2022-02857)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6.国土空间背景下的广州与周边城市交通互联互通规划)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其中2022年广州市财政局已批复220万,2023年拟申请预算80万,具体以广州市财政局当年下达批复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元):3,000,000.00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6.国土空间背景下的广州与周边城市交通互联互通规划);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0元。
(2)简要服务要求:构建符合上层次规划要求的广州与周边城市互联互通交通体系,支撑粤港澳大湾区空间结构、引导广州都市圈功能优化、强化边界地区融合发展;协调稳定交通互联互通规划方案,纳入各市、指导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并通过建立健全规划协调与保障机制,保证通道按规划顺利落实。
2、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中标人须在2023年1月1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并送达采购人)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④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成功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
8.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 2 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28日 至 2022年03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至上述报名地点报名,招标文件可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免费下载(备注:已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中小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则视为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方式:020-8333259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13316231372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