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智慧海关(实景智能视频服务建设)、智慧海关(口岸综合监控指挥体系推广应用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5GZ18214
项目名称:智慧海关(实景智能视频服务建设)、智慧海关(口岸综合监控指挥体系推广应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915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915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包组一:智慧海关(实景智能视频服务建设);包组二:智慧海关(口岸综合监控指挥体系推广应用服务)
2.标的数量:包组一:1批;包组二:1批
3.最高限价:包组一:人民币2915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200000.00元。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货物要求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规安全合法使用。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排熟悉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向采购人提供完备、全面的产品使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参数的设置、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简单故障排除等,确保采购人能够对设备、系统有足够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日常操作、管理和维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评审顺序按照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独立评审;各包组允许兼投,允许兼中。
5.其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 采购人 。本项目为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监管。
6.合同履行期限:包组一: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设备含安装调试时间);包组二: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建设任务,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设备含安装调试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各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2) 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
(3) 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5) 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 9 月 3 日至2025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等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15 日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9 月 15 日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3)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如采用转账方式的,磋商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磋商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4:00:00至14:3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江口海关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江大道264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82131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王工 020-37209484-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37209484-823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9月3日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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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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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标段号 (注:无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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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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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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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注: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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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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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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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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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非常重要!请确保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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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时间 | 年 月 日 |
声明 | 代理机构发送本项目相关文件至上述“邮箱”,视为有效送达。 文件获取单位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文件获取单位自行承担。 文件获取单位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