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基础加固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10-2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

一、 招标条件

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基础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219.718175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最高限价:人民币2197181.7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招标内容: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基础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基础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6、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10219000020251028173000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投标人应填写并打印《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如采用转账方式的,招标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

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1119:00:00至9:30:00。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1930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1193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七、 其他

1、招标规模、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珠江路10号,总用地面积为11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232.893 平方米,建筑高度基本为3.1-13.2 米,建筑楼层数:地上 1-2 层、地下 0 层。本次工程主要是对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的建筑物进行基础加固、增加基础拉梁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珠江路10号

3、计划工期:3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yesin.net.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index)、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nsny.com.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6、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11190000至93000

7、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九、 联系方式

人: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号

人:梁先生

   话:020-84523656

电子邮箱:nsnyzytz@foxmail.com

招标代理: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人:陈工

   话:020-37209484-806

电子邮箱:gdyxxg@163.com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1021

 

获取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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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包组/标段号

(注:无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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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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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注: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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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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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声明

代理机构发送本项目相关文件至上述“邮箱”,视为有效送达。

文件获取单位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文件获取单位自行承担。

文件获取单位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1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