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24.000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
规模: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00.00元
范围:本询价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采购内容: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采购。
三、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响应供应商:
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 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询价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四、 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9日09:00:00到2023年10月12日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注:
1) 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询价通知书。
2) 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供应商必须于本项目“询价公告”规定的“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内缴纳标书款【磋商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询价通知书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3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3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七、
(一)采购需求:
1.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标的内容概况: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采购;数量1项;
(001)包组一: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00.00元;
(2) 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3.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4:00:00至14:30:00。
八、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 。
九、
招 标 人: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地 址:广州市下塘西路41号
联 系 人:招老师
电 话:020-83572768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联 系 人:范小姐
电 话:020-37209484-825
电子邮箱:gdyxxg@163.com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