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信息

荔湾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1-04-28

项目概况

荔湾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具体操作指引详见:网站首页右中侧“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中“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指南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5190930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10GZ1850

项目名称:荔湾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荔湾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多媒体课室集控平台和无线扩音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60000.00

29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或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或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荔湾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荔湾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82021年58,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9093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5月1909:00:00至09:3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

联系方式:020-8151225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话:020-37209484-805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1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