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2023-10-18

项目概况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8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3GZ18285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9852080.00

最高限价(如有)9852080.00

采购需求:

包组一(北片区):人民币肆佰玖拾万零伍仟陆佰元整(¥4905600.00);

包组二(南片区):人民币肆佰玖拾肆万陆仟肆佰捌拾元整(¥4946480.00);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采购内容: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属下各消防站食材配送服务;

(2) 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南片区及北片区配送服务,采购规模为9852080.00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182023年1025,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8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18900:00至930:00。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9号

联系方式:020-81543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0-37209484-809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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