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行政中心A、B、C、D、E栋办公楼采购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及配套立体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22

行政中心A、B、C、D、E栋办公楼采购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及配套立体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行政中心A、B、C、D、E栋办公楼采购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及配套立体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13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3GZ18327

项目名称:行政中心A、B、C、D、E栋办公楼采购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及配套立体柜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价人民币248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8000.00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自动体外除颤器

10

2

订制14寸屏室内报警立体柜

10

3

三角牌

10

(2)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1家中标人,为采购人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及配套立体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货物,15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后合格提供3年的质保和售后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8)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232023年1129,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13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21309:00:00至09:30:00。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20-85116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020-37209484-804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1122

 

项目报名登记表.docx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1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