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6 月 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10GZ1826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1200000元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标的内容概况: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00元;
(2) 简要服务要求:消防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车辆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免费拖车服务和其他有关的消防车维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如支付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预算金额,合同将提前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③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④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5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 开启
时间:2021年 6 月 1 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磋商邀请”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磋商文件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6月1日09:00:00至09:30:00。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49号
联系方式:020-83527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37209484-807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