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放马幼儿园2024学年幼儿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放马幼儿园2024学年幼儿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4GZ18238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放马幼儿园2024学年幼儿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4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标的内容概况:幼儿食材配送;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00.00元/年;
(2) 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放马幼儿园2024学年幼儿食材配送项目,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人,为学校提供2024学年幼儿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由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4)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②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21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2、 投标人将下述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备注: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投标人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投标人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09:00:00至09:30:00。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放马幼儿园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新北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020-37209484-825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7月31日
获取文件登记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放马幼儿园2024学年幼儿食材配送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