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逸景校区教学楼综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4-08-13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逸景校区教学楼综合

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逸景校区教学楼综合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3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4GZ18196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逸景校区教学楼综合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4222937.76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222937.76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教学楼综合改造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最高限价:人民币4222937.76元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依据本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5、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4)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7)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资格审查人员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8)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1320240820,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3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 建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4、 质量要求:合格。

5、 前期咨询单位:广州世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 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投标人应填写并打印《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如采用转账方式的,招标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

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8、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09030900:00至09:30:00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芳盛街10号

联系方式:020-8980259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020-37209484-825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813

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文件登记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逸景校区教学楼综合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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