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荔湾区就业补助资金审计项目(第二次)磋商公告

2024-09-03


项目概况

荔湾区就业补助资金审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914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4GZ18287

项目名称:荔湾区就业补助资金审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00,000.00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标的内容概况:荔湾区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0元;

(2) 简要服务要求:本次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通过对40项补贴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的检查和到申领单位现场勘查,核实申领各类就业培训补助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9  3 2024 9  10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914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 开启

时间:2024914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3)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如采用转账方式的,磋商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磋商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9141400:00至1430:00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联系方式:020-81376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209484-805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9  3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组/标段号

(注:无用“/”表示)


获取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获取单位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注: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法定代表人(姓名)


项目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非常重要!请确保正确)

 

获取日期

     

声明

代理机构发送本项目相关文件至上述“邮箱”,视为有效送达。

文件获取单位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文件获取单位自行承担。

文件获取单位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1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