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广州市花都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024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9


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024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19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4GZ18335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024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3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37,000‬.00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2.采购数量:1

3.最高限价:人民币437,000‬.00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货物要求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规安全合法使用。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排熟悉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向采购人提供完备、全面的产品使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参数的设置、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简单故障排除等,确保采购人能够对设备、系统有足够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日常操作、管理和维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2)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由资格审查人员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292024年115,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19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投标人应填写并打印《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如采用转账方式的,招标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

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191400:00至1430:00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12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86979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吴工 020-37209484-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209484-805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29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组/标段号

(注:无用“/”表示)


获取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获取单位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注: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法定代表人(姓名)


项目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非常重要!请确保正确)

 

获取日期

     

声明

代理机构发送本项目相关文件至上述“邮箱”,视为有效送达。

文件获取单位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文件获取单位自行承担。

文件获取单位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1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