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黄埔海关缉私局局史室改造升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4GZ18346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缉私局局史室改造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29091.72
最高限价(元):929091.72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黄埔海关缉私局局史室改造升级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最高限价:人民币929091.72元
4.简要服务要求:根据黄埔海关缉私局局史室的需求进行改造升级。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其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 采购人。
合同履行期限:从开工之日起25日历天并通过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响应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6)响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9)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等资料。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 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后,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填写并打印《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3)响应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如采用转账方式的,磋商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
备注:已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磋商文件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4:00:00至14:30:00。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缉私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联系方式:戴工 020-62268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王工 020-37209484-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37209484-823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