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2022-2023年荔湾区主要节点花卉布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1-12-29

项目概况

2022-2023年荔湾区主要节点花卉布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1-07817

项目编号:YXGL212GZ1853

项目名称:2022-2023年荔湾区主要节点花卉布置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78,573.38元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主要节点花卉布置服务;数量1项;最高限价:4978573.38元。

(2)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主要通过对荔湾区内重要路段及主要景点布置花境花带、道路挂花、花钵花箱等绿化服务,提升荔湾区绿化效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3年荔湾区主要节点花卉布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3年荔湾区主要节点花卉布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14:00:00至14:3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

联系方式:020-8157544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20-37209484-809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1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