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荷花园区餐具用品类、教学玩具类与图书等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6-07-03


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荷花园区餐具用品类、教学玩具类与图书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各地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公开比选公告内容如下:

1.比选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荷花园区餐具用品类、教学玩具类与图书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XGL26GZ18134

3.本比选项目划分为3个包组:

包组1:餐具用品类采购;

包组2:教学玩具类采购;

包组3:图书类采购。

注:本项目划分多个包组,参选人不得兼投,每家参选人仅限选取一个包组参与响应

4.项目最高限价:

包组1:餐具用品类采购,包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4万元

包组2:教学玩具类采购,包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1万元

包组3:图书类采购,包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6.6万元

报价不得超出该包组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形式(各包组):本项目各包组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含设计、设备制造)、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6.报价要求(各包组):响应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相应包组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资格要求(适用于包组1、包组2):

1)参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不同参选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参选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报价文件格式》)

7)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评审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参选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参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本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要求(适用于包组3):

1)参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不同参选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参选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报价文件格式》)

7)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评审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参选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参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参选人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9)本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73-2026年710(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10.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比选文件300/套,售后不退。

11.领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获取:参选人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参选人公章后,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领取比选文件。

2)网上获取:参选人应填写并打印《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加盖参选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领取比选文件。

3)参选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如采用转账方式的,公开比选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项目编号(YXGL26GZ1813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

1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1414:00:00- 14:30:00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1室会议室。

本项目可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报价文件。参选人须在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包组号(如有)等内容,递交时间以送达比选地点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确认的时间为准。由于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代理机构应拒绝接收,由参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13.比选时间(开标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1414:30:00;比选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1室会议室。

14.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yesin.net.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5.比选人: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彭城东路24号协和幼儿园

联系方式:020-26283123

16.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

联系电话:020-37209484-804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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